“我家宝宝6个月大了,还未上户口,但有出生证明,可以办医疗保险吗?具体怎么办理?”家住开发区回祥小区的苏先生向记者咨询。
针对苏先生的问题,5月5日,记者咨询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我市现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由其亲属携带新生儿出生证明、户口本、《新生儿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等资料直接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新生儿参保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错过了新生儿参保规定的时间,可在2014年7月1日至9月2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作者:见习记者 查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