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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慢性病医疗卡的管理

  记者5月23日从安庆市医保中心获悉,我市近日有不法分子利用慢性病医保卡购药倒卖以获取利益,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市医保出台措施加强慢性病医疗卡的管理。

  据悉,慢性病卡限于本人使用,使用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并在消费明细单上签字确认。定点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医保规定开展慢性病服务,确保持卡人所购药品与录入信息系统的药品相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视同定点单位发生了违规费用10万元,从应付费用中拒付,由定点单位对涉事当事人予以不少于5000元的处罚。并鼓励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经核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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