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hsfwin8478:我是迎江区龙狮桥乡红旗村的居民,我们这里最近正拆迁,因为我在单位有住房公积金,所以未能享受人均40平米的安置房,我想用公积金来购置本属我的那40平米,不知可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拆迁安置住房购买增购面积使用住房公积金,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
3、被拆迁房屋房地产权证原件;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
5、安置及增购住房面积协议书原件;
6、市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办公室(原拆迁办)出具的房屋拆迁安置情况证明;
7、提取人单位填制并加盖印章的“安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其中要求,被拆迁房屋产权清晰,拥有独立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