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截至7月底,我市共淘汰黄标车623辆,报废老旧机动车2.6万辆,发放环保合格标志8.3万份。
黄标车整治工作是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市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谋划,主动上门开展告知,督促车主按期办理注销手续。该部门还规定,对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对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确保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按期完成。
此外,自7月1日起,市区菱湖北路(不含)-龙眠山路(不含)-曙光路(不含)-沿江路-德宽路-集贤南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对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驶离。8月1日起,市区各交警大队已加强了路面管理,对黄标车驶入禁行区域的,严格依法处罚。
作者:记者 沈永亮 通讯员 朱达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