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僵尸车”由谁来管?
近几年,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车辆淘汰速度也日趋加快,一些濒临报废的车辆长期停放在城区道路和小区内,无人过问。这些被市民们戏称为“僵尸”的车辆,不但挤占了公共场地,而且还存在着安全隐患。“僵尸车”究竟由谁来管呢?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市府路南一巷】
小货车的车斗
已成垃圾堆场
市民曹先生日前致电《安庆晚报》热线:市府路南一巷的小巷内长期停放着一辆小货车,一直无人问津。
曹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市府路南一巷的道路原本就不宽敞,该道路连接着市府路与宜园路,每天的车流量和人流量都非常大。这段道路上长期停放着此类车辆,这不仅给居民们的出行造成了不便,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还严重阻碍了消防车辆的通行。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进行处理。”
接到曹先生的反映后,记者随即来到现场。在南一巷与宜园路附近的巷子口,记者看到了这辆小货车。这辆小货车的四个轮胎已瘪,车窗上没有张贴任何的年审标识牌。在小货车的车斗内,一侧护栏已不见踪影。由于长时间没有挪动,车斗内堆满了各种垃圾,脏乱不堪。
附近居民向记者介绍,由于这辆小货车长期停放在路边,经常有一些小孩在车斗内爬上爬下,特别危险。
【滨湖苑小区】
废弃的货车车厢,成了私人“杂物间”
在滨湖苑小区,记者看到有两辆厢式货车停放在小区一处绿化带的空地上,其中一辆厢式货车破旧不堪,车身也是锈迹斑斑。而另一辆货车,只剩一个后车厢躺在空地上。
“这两辆车的后车厢都被人用锁给锁上了。”一名居民告诉记者:“这两辆车的车主就住在这个小区,现在这两个车厢已成为了他们家的杂物间。”
这名居民说:“我们小区内的停车位本来就不多,现在这两辆废弃的货车长期停放在空地上,侵占了小区的公共场所。另外,车主将废弃的车厢改成自家的‘杂物间’,这也涉嫌‘违法搭建’,对小区的环境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车管所】
需要开具报废证明
才能办理销户手续
9月12日,记者来到了市车管所。记者以“自己有一辆长期没有年审的机动车需要销户”为由,咨询了车管所的服务窗口。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申请车辆报废,车主必须要到所在地派出所或是车辆报废公司开具证明,证明车辆已经报废。然后,车主再凭相关的报废证明到车管所办理相应的销户手续。”
这名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了一家负责处理报废业务的汽车拆解公司,并告诉记者:“汽车拆解公司将会对所报废的车辆进行回收处理,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汽车拆解公司】
车辆报废必须先处理违章信息,回收价格较低
随后,记者联系了安庆市宜路通汽车拆解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车辆是私人所有,那么车主只需提供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如果车辆存在违章信息,车主必须在处理完毕之后,才可以进行报废。”
对于一辆车的回收价格,这名工作人员说:“按照市物价局的规定,我们对汽车回收价格是每吨445元,摩托车每辆70元。一般小汽车的重量有1吨左右。”
【交警部门】
对违章车辆强制拖车非违章车辆则不好处理
9月12日下午,记者为此与交警部门取得了联系。据一名交警介绍,对于长期停放在道路上的“僵尸车”,如果造成交通阻碍,交警部门勘察后可直接拖走,并通过查询车牌后,与车主取得联系,并对其进行处理。“如果够不上交通违法,或是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我们则无法进行处理。”
不过,这名交警表示,市民如果在道路上发现“僵尸车”,可向交警部门反映。对于一些没有交通违法的车辆,他们可通过查询车主信息后,与车主取得联系,建议车主将车辆挪走。
【市城管执法局】
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幸敬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市‘僵尸车’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进行监管。这些车辆停放在小区内,确实存在着扰民。但由于我们无法确定车辆的性质和车主信息,也无法判断其是否属于废弃车辆,由我们进行处理,有一定的难度。”
“‘僵尸车’的问题是城市发展中所面临的新问题,有一些城市提出由城管和交警部门联合进行执法。”幸敬稳说:“作为城管部门,我们可以从城市管理的角度对此进行管理,要求各个区执法局或社居委对小区内的废弃车辆进行摸排,对有车主信息的车辆进行劝离,对没有车主信息或是车主拒不愿意挪走的车辆,则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僵尸车’占道扰民。”
【市民看法】
维修成本高,回收价格低
对此,一些市民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市民李先生认为:“‘僵尸车’之所以无法妥善处理,一方面是因为车辆的维修成本太高,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车辆的报废回收价格太低。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不负责任的车主干脆一扔了之。”
市民马女士则认为:“‘僵尸车’就是城市新型垃圾,不仅占用公共场所,还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既然车主已经将车辆遗弃了,那么相关部门就可以将车辆直接没收,作为废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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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是指车辆因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形似僵尸,因此有人称之为“僵尸车”。“僵尸车”不仅占据了小区的公共停车位,有的还占据了小区的消防通道,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沈阳:3个月无人前来接受处理的,进行拍卖
在沈阳,对于查找不到车主的车辆,执法人员将在这些废弃机动车、非机动车上逐一张贴《纠正违法停车行为通知书》,逐车拍照建档案,并将废弃车辆拖移至各区指定的废弃车辆停放场所。如果经公告3个月仍未来接受处理的,由交警部门将车辆送有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北京:先告知,再统一拖走
在北京,由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在废弃车辆上张贴告知书,要求车主在15天内自行清理废弃车辆,逾期将被统一拖走,并集中停放一个月等待车主认领。之后,交由交管部门定性后,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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