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潜山县实行全县秸秆禁烧,禁烧重点时段为目前至11月20日。禁烧期间,全县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政策给予惩罚,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该县继续实行县、乡镇、村居、村民组四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以村民委员会为管理单元,把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组织动员县乡村干部包网格、包地块、包农户、包任务,严格领导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秋作物收割、小麦播种不结束,包保人员不撤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同时,该县认真总结午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的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