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观区向全区发布“禁烧”通知,确定10月20日至11月20日为秋季禁烧期。并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该区农业、环保等多部门合力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及互查行动。
巡查组在秸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巡查。对于发现有零星焚烧的现象,组织人员当场制止及时扑灭,并实地进行说服教育,使群众了解秸秆露天焚烧行为污染环境、危害身体健康、影响交通安全等危害。该区各乡镇实行秸秆禁烧包干督查责任制,建立乡镇、村、组三级管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安排专职巡查人员,加强田间地头巡查,一旦发现火点,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及时进行妥善处置。
与此同时,该区农业部门还积极联系种植大户、农机服务组织、村组力量和相关企业,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引导农民群众科学有效利用秸秆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