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市民周清红致电《安庆晚报》热线:前一段时间,我在网上购买了一双鞋和两件裙子,可过了三、四天,快件还没有收到。于是,我就在网上进行查询,物流信息显示那双鞋已签收,签收人竟然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后来我找到快递公司,才找那双鞋,而另外网购的两件裙子,等了一个星期都没有收到,在网上也查询不到任何物流信息。
周清红告诉记者,直到现在,两件裙子还没收到。为此,她联系了卖家。卖家称早就发货了,他们会与快递公司联系,了解情况。“快到‘双十一’网上购物的高峰期,希望《安庆晚报》帮忙了解一下,如果快件丢失,责任在谁?”
针对“快件丢失,谁来担责?”一事,律师王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当发现自己的快件丢失后,首先要有证据意识,要保存好快递工作人员发来的取件通知,网上的物流消息及商品的名称和价格也能作为证据。然后确认快件是如何丢失的,是在快递公司运输环节丢失的?还是到达派送点后丢失的?如果快递公司持有签字回单,理应拿着回单去找签收人进行核实。如果找不到的话,责任由快递公司承担。工作人员在派送快件时,是按地址送过去的,在没有得到收件人允许代签的情况下,私自让别人签收,出现遗失,派件公司负全部责任。”
王艳律师建议:购物者选择快递公司时,尽量选择规模大,网点完善、管理规范,有正规经营资质的公司。“在填写运单和品名、价值、保价金额时,都要由快递公司核对确认,必要时(贵重物品)拍下整个包装过程,运单详情的视频。”
作者: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