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说法:销售不达标准食品是否构成犯罪?
案例回放:张某是销售面筋生意的个体户,每天的销售额大约4000元人民币,销售时间大约是一年。有一天,有些受害者吃了张某销售的面筋以后,因轻微的拉肚子而住进医院,这些受害者于是报了警。后张某被公安刑事拘留,理由是张某涉嫌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经过鉴定张某销售的面筋中添加了某种添加剂,但对人体的副作用不大。
安徽国誉(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程若愚律师观点:首先,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因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要有证据证明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本案中受害者只是因为轻微的拉肚子而住进医院,可见涉案添加剂对人体的副作用不是很大,所以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但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如不能构成其罪,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则应当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定罪量刑。
本案焦点在于张某是否“明知”伪劣产品,在刑法上,“明知”包括知道或应当知道两种情形,所谓“知道”,就是对将要发生的事实及其危害性已知晓明白;所谓“应当知道”,即是指根据行为人的年龄、经历、学识、职务、职业以及职责等,推断其对某些事实情况及其危害性的明白知晓。一般地,在判断对本罪主观罪过上明知时,难以认定的自然是应当知道的认定。
作者:记者 周国庆 整理
[责任编辑:不详]
相关新闻
- 资助困难家庭帮扶贫困学子 49年来他们的爱(2014-11-17 9:50:06)
- 岳西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新机制(2014-11-17 9:49:18)
- 岳西县完善制度规范依法从政行为(2014-11-17 9:49:06)
- 潜山县三次蝉联省农田水利竞赛一等奖(2014-11-17 9:48:48)
- 望江县漳湖镇党委政府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2014-11-17 9:48:34)
- 秸秆打捆机集废为宝(2014-11-17 9:48:16)
- 迎江法院开通新闻客户端(2014-11-17 9:47:50)
- 国家级继教项目培训班安庆开班(2014-11-17 9:47:06)
- “北方大馍”吆喝声太吵人(2014-11-17 9:45:15)
- 村规民约保障美好延续(2014-11-17 9:45:01)
更多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 潜山县百万重奖“见义勇为”
- 为使女儿完成学业,单身患癌母亲选择隐瞒
- 那些人我们需要关注:有一种爱叫“不离不
- 一个在北京一个在日本,两个女孩相互惦念
- 闰九月,你收到红包了吗?
- 怀宁平山:群众自发修路忙
- 怀宁18个民生工程项目提前完成任务
- 昔日村官为村民交纳医保8年
- 轮椅上的大力士——访池州代表队蔡良进
- 黄梅歌舞《魅力安庆黄梅风》
- 90后大学生不爱时装爱汉服 痴迷国学创办工
- “双十一”线下实体店与线上网店比价实体
- 老包装低价盐都去哪儿了?盐业公司:食盐
- 望江建立乡镇检察联络室
- 枞阳县检察院与党校共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 90后大学生借钱开饭店当老板 王佩玉:创业
- 花甲老人捡到奇石 疑似紫金石原是沉积岩
- 63岁老人照顾残疾女儿和瘫痪丈夫
- 桐城首个“在线课堂”开通授课
- 大观区检察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