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9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共取缔无照食品经营25户,查扣劣质食品611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41件。
从9月中旬开始,各级监管部门对农村市场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整治规范,并建立监管档案,记录日常监管、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同时对新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标准的,一律不予核发许可证。
据了解,自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844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3609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77个次,取缔无照食品经营25户,查扣劣质食品611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41件。
“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小超市、小餐饮、小摊贩等都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场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工作人员曹怀告诉记者。
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酒类、饮料、糕点、豆制类、乳制品及保健食品等作为重点食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还加大了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目前,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基础薄弱,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匮乏,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农村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软、硬件条件差、规模小、卫生条件不达标,导致农村食品市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