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望江县居民吴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有一名亲戚家庭十分贫困,本人精神残疾二级,已申领了残疾证。请问,像这种状况的精神残疾人,能否享受有关部门的生活救助?
吴先生说,他的这名亲戚家庭十分贫困,本人精神残疾二级,目前还在吃药,前几年已申领了残疾证。“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像这种状况的精神残疾人,能否享受有关部门的生活救助?如能享受,如何申请?每年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望江县残疾人联合会。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残疾人生活救助的享受条件为:持有一、二、三级残疾人证,且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根据省、市残联相关规定,2014年度一、二级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服药的贫困精神残疾人可享受药费补助,其享受条件为:持有精神残疾人证,且长期服药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根据相关规定,2014年度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这名王姓工作人员还提醒:吴先生的亲戚应持残疾人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村(社区)登记、申请,再由乡镇残联审核、县残联审批。符合条件,可享受有关部门相应的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