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8日从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补贴部分从每人每月55元调整至70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调整后,全市城乡居保的基础养老金将达到70元,市本级基础养老金将达到75元(市本级市、区两级财政原有5元财政补贴)。
此次待遇调整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将一并补发。目前,基础养老金提标和补发工作已全面完成,涉及全市领取待遇人员84.6万人,正常发放及补发养老金共计1.59亿元。与调整前相比,全市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