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辆老校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我们决定将这辆机动车不再作为校车继续使用,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近日,郊区某学校负责人吴先生向记者咨询。
此后,就吴先生的疑问,记者从安庆市交通指挥中心获悉,通过对公安部第123、124号令解读,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交管部门。
需要提醒的是,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也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交回校车标牌。另外,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124号令规定,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