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宿松县长铺镇桃源村患者何某因脑溢血在安医附院花去医药费23.26万元,获得新农合补偿15.04万元,其中大病保险35870元,她是今年以来该县新农合大病保险金单次补偿额度最高的患者。该县新农合信息平台显示,截止4月底,全县共有277人次获得大病保险补偿,发放补偿金119.6万元。
为进一步化解大病患者医疗费用压力,宿松县按照“小病少补、大病多补”政策设计理念,在2014年自行试点大病保险政策的基础上,2015年将该项政策不断完善,按人均15元基数向财险公司投保,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之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再分段按照30%-50%予以对应大病保险,年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为10万元,加上基本医疗补偿封顶线26万元,新农合年补偿封顶线提高到36万元,且按病种付费结算类型不受此封顶线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