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局获悉,该局联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市区8家游泳场馆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游泳场(馆)池水处理和消毒情况不达标,个别单位卫生设施设备不到位或不能正常运转。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各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情况、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和运转情况、以及泳池水净化、消毒、补水、自检等情况。有关部门还对游泳池水的游离性余氯、PH、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浑浊度等项目进行检测。
从检查情况看,市区大部分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较规范,均配备了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制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游泳场(馆)池水处理和消毒情况不达标,突出表现为消毒药剂投放量过高或过低,造成池水余氯含量不合格。据了解,当池水中余氯含量超标时,会对游泳者的皮肤和眼睛有一定程度的伤害,但当余氯偏低时,泳池水就无法正常杀菌。检查人员还发现,少数单位日常卫生检查记录、池水检测和消毒记录不完整或者无记录,自检结果未按照要求公示;个别单位卫生设施设备不到位或不能正常运转,存在缺少强制淋浴喷头、浸脚池未正常使用等问题。
检查人员现场要求有关单位对暴露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7月15日,市卫生监督局和市疾控中心的检查人员在位于双岗路的石化游泳馆采集水样。 通讯员 刘革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