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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 低保五保保障水平年均增幅近15%

  “十二五”期间,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水平年均增幅近15%,超过10%的规划年增速。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机制基本建成。同时,建立健全了长期公示和基层干部、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等制度,保障制度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公平、透明,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作用显著提升。

  截至目前,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近22.84万人,年人均保障标准为2215元,保障覆盖面达4.5%,其中市城区标准为每人每年2400元。城市低保对象近5.92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为385元,保障覆盖面5.3%,其中市城区标准为每人每月460元,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全市农村五保对象近4.3万人,年人均现金供养标准最低提高到3600元,集中供养标准达到4500元,集中供养能力达到60%。“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1.81亿元,城市低保资金7.62亿元,农村五保资金3.92亿元,发放1.27万人次孤儿生活保障资金8683.70万元。

  “十二五”期间,我市先后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142所,新增床位8800多张,建成7所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和6个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同时高标准实施了市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救灾物资储备库、市烈士陵园4个市级重点民政基础项目,总投资近2.5亿元,一举扭转了我市民政基础设施薄弱的落后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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