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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2月4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量化评级,对不同风险级别的企业实施针对性监管。

  据了解,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是指以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为基础,综合食品风险等级、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水平、企业信用记录三个方面评价,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并依据风险等级及重点排查隐患,明确检查频次及重点内容,实施针对性监管。

  根据《安庆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暂行办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是在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风险等级分值和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水平评价分值之和基础上,根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消费者投诉举报等食品安全信用记录情况,从低到高划分为R1、R2、R3、R4、R5五个等级。

  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每年评定一次,对于风险等级不同的企业,监管部门将开展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其中对于风险等级最高的企业,检查频次将至少达到每月一次。根据工作安排,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于2016年1月底前完成首次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以此突出风险防范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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