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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享受低保应具备哪些条件?

2016-1-19 15:12:51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1月6日上午,家住迎江区长丰乡高松村的王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是一名视力残疾人,家庭十分困难。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像我这样家庭困难的二级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王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我是一名视力残疾人。2015年2月3日,市残联给我核发了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二级。由于我的家庭特别困难,生活没有保障。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家庭困难的二级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这种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当日上午,记者来到迎江区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2015年5月21日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家庭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由本人或供养亲属申请,并提供当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及残疾人证,报辖区派出所核准后单独立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A类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按其享受标准的30%,增发保障金。”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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