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6项民生工程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
●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
●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2月17日,记者从全市民生工程专题会议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新增6项民生工程,6项标准得到提高,21项内容得到调整优化,6个项目在完成任务或进入常态化运行后退出。
全市新增6项民生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县级公路畅通、乡级公路畅通、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对全市城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在乡镇和社区建立农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开展老炮楼加固改造、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提升等。
6项民生工程提高标准。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标准,水稻、玉米、小麦、棉花的保费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15.84元、12元、9.72元、16.32元提高到19.49元、13.54元、13.21元、18.91元;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由每人380元提高到420元;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由每人380元提高到420元;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筹资标准,人均筹资由15元提高到30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40元提高到45元;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标准,由小学每生264元、初中每生375元分别提高到625元、825元。特殊教育学生标准由每生5000元提高到6000元。
同时,农村危桥公路加固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6个已完成或已进入常态化运行的项目将退出实施。
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23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