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用明胶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8月中旬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对全市食用明胶生产经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日常巡查和抽样检验相结合,重点对食用明胶生产单位、食用明胶经营单位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单位、餐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和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的检查力度;检查内容包括食用明胶生产单位使用原料及生产工艺符合标准规定情况,食用明胶经营使用单位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对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制度不落实,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要及时跟踪,追查来源,依法进行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截至目前,我市已开展了对三家生产明胶企业检查,并抽取3组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