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一男子邹某和一家足浴店技师小丽(化名)在微信上约定开房,并发生一次性关系,后因费用产生分歧,邹某未付钱后便先行离开,小丽一气之下选择报警,谎称自己被人强奸。10月8日,小丽、邹某均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
9月16日凌晨3时许,桐城女子小丽报警称其在一酒店内被人强奸。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在案发酒店内,民警第一时间查看了小丽的微信聊天记录,并对当事双方展开调查。然而,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后民警发现,该案并非小丽所说的“强奸案”,真相也随之浮出水面。
原来,9月15日晚,桐城男子邹某在和同学聚会结束后,独自来到桐城某足浴店内按摩推拿,在技师小丽为其提供服务时,二人相谈甚欢。趁着酒意,邹某便提出支付1000元让小丽出去陪他。小丽当时并未给予答复,而是添加邹某的微信号聊天。
两人在微信上约定价格为1500元,随即前往桐城一酒店开房,并发生一次性关系。后因费用产生分歧,邹某未付钱后便先行离开,小丽一气之下选择报警,谎称自己被人强奸,这才出现开头的一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