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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馆未明码标价 食客投诉维权益

  明码标价是商家开门做生意最应遵守的规范准则,而就在近日前,大观区内一家土菜馆因未做到菜品明码标价,被市民投诉举报,市物价局经调查发现属实后当场责令其整改。

  9月24日晚8点半,市民潘女士在大观区玉虹路上一家饭馆就餐,点了三个蔬菜炒菜,结账时被商家要求支付共计60元,潘女士对就餐的费用持有疑惑,后来仔细查看菜单竟发现这家饭馆里的所有菜都没有明确标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条例规定,明码标价是经营者最起码的经营准则,而这家饭馆却未按照规定做。”潘女士怀疑饭馆存在盲目收费情况,于是,9月27日,她将情况反映给市物价局,希望市物价局对其进行查证。

  接到潘女士反映后,市物价局于9月28日派员到潘女士就餐的那家饭馆进行了调查。经查发现,该店确实没有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店限期整改,要求其自觉在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公示所售菜品的名称、计价单位和价格等。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现行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目前,餐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制定价格,且应当明码标价。此外,市物价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出现价格纠纷以及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后,要敢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举报。

关键词:明码食客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