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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人被拘留驾证吊销

  9月11日晚,“三车”整治办公室联合执法人员在集贤北路例行巡查执法中发现,一辆装满碎石头的大货车停在路边,装载不规范涉嫌超高超限。

  “三车办”联合执法人员依法将车辆暂扣至停车场,检查中发现,该车不仅未按规范装载造成沿途遗撒并涉嫌超限,而且该车辆涉嫌酒后驾驶,执法人员将涉嫌酒驾的潘某移交辖区交警大队处理。经交警部门检测属酒后驾驶,由于其驾驶的是营运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政拘留15日(已执行),并于10月12日作出给予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城管执法部门对其未按规定装载在城市道路运输造成沿途遗撒污染路面的行为,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超限运输的行为,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给予2000元罚款。驾驶员潘某表示自己平时就好喝酒,对这次因贪杯付出的代价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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