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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新标准出炉

  10月16日上午,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前9个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49起,死亡51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31.9%、35.4%;发生统计类较大事故1起,低于省政府年度控制(3.6起),各项数据好于去年同期。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安委办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市政府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年的统一部署,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制定了《安庆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庆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庆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安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同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在生产、交通、消防、治安、学校、环保、燃气、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特种设备、养老机构、旅游、农林水利和地质灾害防治等15个行业领域实施了安全工程建设。

  今年以来,我市还深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市安委办先后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安全专项整治、粉尘防爆、水泥制造和石材(木材)加工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回头看”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等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截至目前,已对68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共374项,行政处罚30余万元。今年我市还突出安全监管方式创新。邀请专家开展直击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明查暗访行动,媒体全程跟踪拍摄,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开曝光。通过政府公开招标形式,对部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专家会诊”。

  会上,审议并同意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的考核办法,省政府安委会对市级政府的考核办法都有较大调整,即由过去以死亡指标考核为主调整为工作和死亡人数指标双重考核。市安委办参照省政府安委会《2016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制定了我市《2016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标准》针对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比重大的实际,加重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考核分值,设置道路交通事故考核分值20分;针对原有考核办法中“一票否决”过宽的状况,设置了“一票否决”3条具体规定:一、连续2年都发生1起(含)以上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年度内发生2起(含)以上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年度内发生4起(含)以上一次死亡2人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年度内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二、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而发生伤亡事故的;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针对原有考核办法中优秀等次条件较松的情况,设置了取消评优资格具体条件:在年度内安全生产单项考核中,位居全市排序倒数第一,且影响到省对市考核排序的;或发生1起(含)较大(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听取了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初步结果的情况汇报;听取了2015年度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目标考核结果的情况汇报;审议了《安庆市2016年推进现代服务业(外经贸部分)加快发展若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