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强奸抢劫女网友 男子被判刑5年

  10月21日,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强奸、抢劫案件,判处被告人周某犯强奸罪、抢劫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7日晚,被告人周某通过手机与微信结识的被害人李某(女)相约见面。当晚22时许,周某以聊天为由,将被害人带至其入住的安庆市某宾馆一房间门口。见被害人欲离开,周某强行将被害人抱拽至房间内,并反锁房门,采用用手堵嘴、言语威胁等方式威吓被害人,并强行脱掉被害人下身衣物,强迫被害人脱掉上身衣服。期间,周某还强行索取被害人一条5.92克钻石手链(经鉴定价值1368元)及现金60元,后对被害人实施了奸淫。在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过程中,被告人周某还用手机拍摄了被害人上半身裸照。

  当晚23时许,二人退房离开宾馆,途中被告人周某利用裸照向被害人索要2000元,后对该裸照予以删除。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被抢手链并退还被害人,被告人家属向被害人退赔现金2060元,并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失费6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出具谅解书。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另以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抢劫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周某无犯罪前科,归案后至庭审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对其所犯两罪分别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关键词:男子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