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酒后驾驶把自己送进拘留所

  驾驶员孙某平日喜欢饮酒,11月1日,孙某没能管住自己,酒后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桐城市大关交警执法服务站时,被交警查到,受到行政拘留15日,吊销其A1A2驾驶证并罚款5000元,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代价。

  当日下午,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根据大队工作安排,屯警路面,严查机动车和驾驶人重点违法行为。

  14时许,孙某驾驶鲁QE18*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大关交警执法服务站时,被路面执勤交警拦下,在例行检查孙某证件时,民警发现孙某脸色红润,询问其相关情况时,驾驶室内弥漫着淡淡的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35mg/100ml,属饮酒驾驶,孙某对此无异议。

  事后调查,孙某平时就有喝酒的爱好,当日上午,他驾驶货车去怀宁县月山镇海螺水泥厂门前排队装货,他嫌等候时间较长,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对面饭店喝点酒,以为等自己出车时,差不多酒精挥发光了,就要了一瓶100ml的劲酒,没想到侥幸害了自己。

关键词: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