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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湖风景区条例》实施1月有余 “约法三章”仍难管不文明游园

  今年10月1日,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正式实施。目前,该《条例》的实施已经有1个多月的时间了,景区的情况是否有所改善,市民们对《条例》又是如何看待的呢?11月10日--12日,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对我市菱湖风景区进行了采访。

      风景区资源丰富历史悠久

  菱湖风景区内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特色鲜明。今年10月1日,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正式实施,《条例》适用于菱湖风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

  其中,《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风景区内禁止未佩挂免疫标牌的犬类进入,遗留宠物粪便;禁止攀折、刻划、钉拴树木,采摘花果,破坏绿地;禁止在风景区水体洗涤、游泳、垂钓以及机动车辆擅自进入风景区禁行区域等行为。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粘贴,或者攀折、刻划、钉拴树木、采摘花果的,处200元罚款;未经批准在风景区内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200元罚款;在风景区内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焚烧垃圾和冥纸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遗留宠物粪便不及时清除的,对其饲养人处100元罚款;未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宠物狗无一佩戴免疫标牌

  11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了皖江公园。一进入公园,记者就见到了很多的宠物狗,其中大型犬居多。而且这些大型宠物狗很多都没有系牵引绳,在公园里人群中不停地来回穿梭。记者发现,这些宠物狗的身上均未佩戴任何的免疫标牌。

  在公园网球场附近的草坪上,记者见到了约20多只宠物狗,其中大型犬占四分之三,这些狗身上也都没有佩戴免疫标牌和牵引绳,在公园的草坪上到处乱跑,并且在树底下随处大小便。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名宠物狗的主人李女士,她告诉记者,每个周末或是傍晚,她都会将自己的金毛犬带到这处草坪上来遛弯。“我们刚买狗的时候,就加入了一个安庆遛狗群,大家经常约着一起到这里来遛狗,久而久之这里就约定俗成地成为了狗狗们固定的娱乐场所。毕竟是大型犬,在街上跑的话不太安全。”

  在记者采访时,两条宠物狗追逐着跑到了马路上,惊得一些游人连声惊叫。“没事的,我们的狗都不咬人,也打过疫苗。”李女士向记者解释道,“但是确实没有听说过要佩戴免疫标牌才能进公园,更不知道狗狗随地大小便还要被罚款。”

  树枝被任意攀折

  电瓶车停在草坪上

  随后,记者来到了公园的沙滩景区。天气晴好时,这里是游人聚集最多的地方。

  记者观察发现,沙滩附近的草坪上随处停放着几辆电瓶车,几名陪伴孩子玩耍的家长正坐在电瓶车上。

  “您知道电瓶车是不能驶入景区的吗?”记者上前询问一名家长。

  “我知道,但是小孩子怕走路,我们带的东西又多,走进来实在是不方便。”这位家长说,“我们不在景区骑行,车子就停在这里,而且很多人不都骑进来了嘛!”

  而在电瓶车停放的草坪上,一些家长则带着孩子席地而坐,吃着橘子和瓜子等各种零食,身边的垃圾散落一地。

  在一处长凳上,一个小摊贩正在向孩子们出售各类的塑料挖沙工具,生意十分火爆。沙滩上,孩子们堆砌的各种形状的沙丘上都插着刚刚攀折下来的树枝。

  “您知道《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中规定随意攀折树木要处200元罚款吗?”记者上前问一位家长。

  “不知道,别人都是这么做的,也没有人来制止。都是小孩子要玩的,我们以后多注意。”这位家长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道。

  垃圾遍地扔

  摆摊设点随处可见

  当记者准备离开皖江公园时,记者又见到皖江公园安庆好人馆附近的大广场上,很多游人正坐在花坛上休憩。

  记者走近发现,花坛上方的绿化树上、草坪中、花坛上以及地上随处可见各种生活垃圾,有废弃的纸巾、瓜子壳、烟头以及人们用于垫坐的各类宣传单页。

  在花坛边,一位母亲带着小孩准备在此休息一会,但是寻觅了半天都没有找到一块干净地方,最终还是带着孩子离开了。

  对于花坛周边的垃圾,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花坛边本来不是专门为游人休憩准备的,所以附近并没有垃圾箱。很多人为了省事,就随手将垃圾扔在地上。今天下午我在这里玩了一下午,也没有看到环卫工人及时进行清理。”

  11月12日下午16时左右,记者来到了菱湖公园儿童乐园。一进入儿童公园,道路两侧随处可见各种摆摊设点的小摊贩。这些小摊贩们撑着巨大的遮阳伞,有的甚至还将用于摆放商品的大纸箱一字排在人行道上,占据公园道路。

  记者环绕公园一圈发现,公园内随处可见摆摊设点和出店经营的各种小摊贩,不仅影响市民出行,也对公园内的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城管部门:

  管理工作尚未移交

  针对目击情况,记者来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该局方副局长告诉记者:“在十一期间,我们曾和园林部门对菱湖风景区里的一些违法行为进行过联合执法行动,但都是以劝导教育为主,目前并没有进行过任何罚款。”对于风景区内目前存在的一些违法行为,方副局长表示:“目前风景区内的日常管理工作还没有移交,所以仍是由园林部门组织实施。一旦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由我们前去配合实施。”

  “目前省里下发了一个关于城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估计明年初将启动,届时我们将成立专门的队伍对风景区进行管理和执法。”方副局长最后说。

  园林部门:

  违法行为短暂,没有执法权

  随后,记者来到了市园林局。市园林局办公室徐主任告诉记者:“自从《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实施以来,我们也做了很多的宣传工作,加大对市民们的普及力度,并对我们的管理工作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徐主任说,“但是我们仍然只能对景区进行一些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对景区进行日常巡查,并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由于我们没有执法权,所以对一些违反《条例》的行为没有任何的强制措施。而且像攀折树枝、宠物随地便溺等很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短,往往来不及等我们通知执法部门,违法行为就已经结束了。”

  对于该《条例》,徐主任表示:“这部《条例》是我市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对风景区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我们希望景区的各个管理部门能够联动起来,共同促进法规更好的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

  条例实施需要过渡期

  11月14日,记者又就这一情况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今年9月底10月初,市人大常委会也和园林、城管等部门一同开展宣传活动。但由于《条例》才刚刚实施不久,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等管理机构人员尚未配备到位,所以在日常管理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法规室主任金年胜告诉记者说:“法律的实施见效需要一个过渡期,后期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职能,确保《条例》发挥实效。”

  本版照片由徐勇进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