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两项教育民生工程。记者11月22日从市教育体育局获悉,结合教育民生工程中期检查和全面改薄督查工作,我市于11月16日至19日对各县(市、区)教育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的情况来看,我市教育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均有序推进,已取得阶段性良好成果。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截至10月底,全市(不含宿松县)累计拨付城乡义务段中小学补助公用经费34686万元,为405342名城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金额4573万元,为城乡17461名贫困寄宿生拨付补助生活费2415万元。校舍维修改造完成面积310155平方米,完成资金14896万元,已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方面,截至10月底,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9857人次,资金2986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10437人次,资金975万元;中职免学费26886人次,资金3137万元。
我市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所有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民办学校也同步实行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今年共增加投入474.6万元,3.05万名学生受益。
今年我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城市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625元/生.年和825元/生.年;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6000元/生.年;免除市特教学校学生生活费,按15元/人.天补助。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面积和投入资金分别比去年增长160%、114%。
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从学前教育到高校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证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失学。根据《安庆市区学前教育资助暂行办法》,资助在园儿童总数的10%,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高中阶段资助制度日益完善,从今年秋季开始,免除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为8606名学生免除学杂费565.7万元。市政府每年设立100万元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资助基金,确保每个困难学生能升入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