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12月7日,我市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进会。安庆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后我市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年底前实现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信用信息的全归集、全覆盖。
信息平台覆盖中小微企业、农户以及个人
近年来,我市先后建立并完善了由市发改委、人行安庆市中心支行双牵头,37个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逐步构建完善奖励诚信、惩戒失信合作机制。制定了《安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安庆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暂行)》、《安庆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信用建设规章制度。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20个部门还共同签订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完善资源共享“大平台”,推动诚信建设“大宣传”。
建设了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信用安庆”网站,链接、归集了法院、食品药品、工商、税务、住建等10多家职能部门官网发布的红黑榜和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全省法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等。建设安庆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目前平台已经征集了全市4.76万家中小企业基本情况、纳税、社保、环保、用水用电用气以及信贷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充实完善安徽省农户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发挥信用信息在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等方面的作用,目前已经征集了全市78.87万户农户信息,15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571户家庭农场信用信息。
同时,我市还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重点抓好标准法规、奖惩机制、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等方面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今年1-8月份,全市个人信用报告查询34933笔。
年底前实现信息全归集、全覆盖
接下来,我市将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围绕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工作。
据介绍,目前我市正组织研究制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以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今后我市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全面记录、归集在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过程中产生和掌握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力争在年底前实现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信用信息的全归集、全覆盖。
按国家及省出台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各地各单位将在15日前将今年的红黑名单中筛选出需要开展的联合激励和惩戒名单,并组织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行动。明年我市将建立全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
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府性资金安排、就业服务、评优评先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措施,依法依规使用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信用产品和技术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在我市设立多种形式和业态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服务机构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通过依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逐步鼓励引导各行业扩大信用需求,特别是在商务活动中,逐步加大信用服务应用,降低交易风险。
支持相关县(市)区和重点行业开展信用建设综合试点示范,示范工作包括加快推进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开放;在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建立健全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等典型失信行为,制定对严重失信行为的具体惩戒措施等。
扩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覆盖面,建立涉农主体信用档案,建立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加强评定结果应用,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融资提供信用支撑。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深入推进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推进和发展农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