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至15日,安庆市农民工工资督查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市S206、S332两条一级公路建设项目9个标段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督查组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创新总结出“1114”工作法,即签订一项劳务合同,设立一块牌子(维权公示牌),制定一项制度,建立四种台账(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出勤考勤表、农民工工资表、农民工工资台账表),要求各项目部对农民工劳务合同、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卡必须本人签字领取,禁止“包工头”或其他人代签代领,提醒农民工工资卡领取时必须本人签字,本人保管。目前市一级公路9家单位共招用农民工863人,签订劳动合同863份,合同签订率100%,发放工资665.07万元。为及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要求所有农民工工资必须在农民工专用账户中支出。
督查组要求各项目部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一级公路项目总监办要根据各项目农民工工资具体金额,在预付款中充分预留年底所需农民工工资,直接拨付至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发放到农民工工资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