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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贪杯酒驾 砸了“饭碗”还被拘留

  12月14日上午,因酒后驾驶营运大货车,驾驶员章某被安庆交警三大队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A2),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严厉处罚。

  12月3日晚,安庆市城管、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时45分左右,执法人员巡查至206国道安庆医专路段时,发现一辆装满货物号牌为皖HA6896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将其拦下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脸色通红并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味。

  随后,执法人员将章某带至市执法局,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但章某不予配合,随后执法人员将其带至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并经过安徽金诚司法鉴定中心对“血样”鉴定,章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2月14日上午,驾驶人章某到安庆交警三大队接受处罚,并对自己的违法事实进行了交代。当晚,章某在月山镇一家饭店吃饭喝了约二两白酒,晚上从上峰水泥厂装了一车石子准备送到怀宁县城一处工地,不料被当晚巡查的执法人员查获。

  民警依据驾驶人章某的违法事实,依法给予其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A2),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严厉处罚。

关键词:杯酒饭碗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