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http://www.aqnews.com.cn/)12月21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继续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都可报名参加考试。
具有高中学历的农民工可报考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对象为具有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考生须参加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后,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6所高职院校。全省统一组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统一划定文化素质资格线,达线考生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招生院校针对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群体考生的特点,分别组织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公示。考生可在本人取得预录取资格的院校中自主选择一所确认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招生数要达到计划的一半以上
据了解,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通过各类分类考试招生的招生计划数要达到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一半以上。并发挥示范院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已立项建设的16所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考生报名数不少于当年招生计划数的80%,参加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招生计划的60%。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对职业人才的培养。2017年将实施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实施协同培养。通知要求各院校要根据招生对象和专业的不同以及就业需求,分别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单独编班培养。
实施校企协同培养,各院校要与企业紧密协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强化校企协作,邀请企业深度参与,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共同确定课程,共同安排实习实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