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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汽车销售高峰 2016年12月同比猛增近九成

  小排量车购置税减半政策终止前,我市汽车销售出现高峰,市国税局统计显示,截止2016年12月27日,全市当月新办购置税车辆9959台,同比增长89%,车购税收入7021.98万元,同比增长73%。为应对新入车辆办税高峰,市国税局表示纳税人只要取得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发票均可在此后60日内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为妥善解决车辆购置税业务量日增而导致办税窗口拥堵的问题,市国税局于2016年12月27日中午11:30暂停车辆购置税业务,购置税全部业务恢复时间为2017年元月3日。继小排量车购置税减半政策结束后,车购税优惠政策调整为,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10%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税务人员提醒市民,消费者凭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发票,可在开票日后60日内仍按5%税率办理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

  停办车辆购置税业务期间,市国税局对部分购置日到期和国四标准的车辆、按揭贷款购车的,仍旧开通绿色通道予以办理。

 

关键词:汽车销售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