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12月28日,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http://www.aqnews.com.cn/)从安庆市物价局获悉,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安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自2017年元月1日起施行。“有车一族”想知道停车费的收取标准,对照细看便可。
停车场的“性质”决定定价方式
对于“有车一族”们来说,在停车场内停车,如何收费无疑是他们最关心的事情了,有的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有的停车场却“自己说了算”,实行市场调节价,那么到底怎样区别呢?《安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简称《细则》)中明确指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新建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除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以外,对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成本等因素制定收费标准。
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
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严格限定在《安徽省定价目录》范围内,即: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经批准占用公共道路建设的停车场(点);机场、码头、城市交通场站等特定场所的停车场;旅游景点、公立医院、公办普通高校的机动车停车场;实行收费的道路停车泊位;其他应当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
加快推进“差别化”收费
据悉《细则》中“差别化”收费是一项关注热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
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可实行低收费。对城市外围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应实行低收费。对同一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要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对短时间停车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行优惠。
如何“计费”各有规定
《安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中规定,住宅小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价房〔2015〕97号)规定执行。
《细则》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计费方式由经营者自主确定,而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计次、计日、计月等形式。
实行“计时”收费的,应具备经检验合格的计时设施,不具备计时设施或计时设施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实行计时收费,只能按计次方式收费,其收费标准按政府定价的最低档次标准执行。纳入市价格主管部门管理范围的道路停车泊位计时收费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实行“计次”收费的,计次应设置时间限制,超出时间限制的,实行累计计费,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日最高收费标准。因不具备计时设施或计时设施经检验不合格的停车场实行计次收费的,不得设置时间限制。
实行“计日”收费的,停车服务收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时段为8:00(含8:00)至18:00(含18:00),夜间时段为18:00(不含18:00)至次日8:00(不含8:00)。跨时段的,白天和夜间分别累计计费,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日最高标准。
实行“计月”收费的,收费标准应低于月度内实行计时或计次收费之和。实行计月方式收费的,由停车场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协商确定。月度期限应满一个自然月,跨自然月的,月度期限以自然日连续累计30日计算。同一停车场内,对实行计月收费的,在月度范围内日常停车不再重复计费。
这些情况下免收停车服务费
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安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是车辆在划定的免费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
二是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军车(含武警车辆);
三是车辆进入实行政府定价的具有计时设施的停车场,停放时间不超过规定免费时间的;
四是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应当免费的情形。
《细则》明确,停车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主体、车辆类型、分类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此外,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停车场经营者存在以下的价格违法行为:擅自制定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高于政府定价标准的;不按照规定免收停车费的;不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超过规定收费时段收费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经营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