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临近,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宿松县洲头乡乌池村农民何留名(化名)、何留财(化名)萌生合伙架设电网猎杀野兔的主意。
1月12日晚上7时许,宿松县洲头乡乌池村农民何留名(化名)、何留财(化名)两人携带电瓶、逆变器、铁丝等作案工具,窜至位于乌池村东角组的湖滩,在湖滩上架设起长达500多米长的电网欲捕猎野兔。架设完毕后,两人便蹲守在附近,等候野兔上钩。出乎两人意料的是,就在两人兴致勃勃地坐在路边等候时,四名全副武装的警察突然出现,当场将两人抓获。
违法行为人何留名、何留财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1月13日,宿松县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两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收缴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