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春运工作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1月17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市物价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客运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春运期间客运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首先加强春运价格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介,大力宣传春运价格政策,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召开客运企业价格政策提醒会,确保春运公路客运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并督促指导各运营企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售票场所、营运车辆内等醒目位置公示客运票价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对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其次,市物价局将着力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检查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市物价局还实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期间,市民若对客运价格存在疑问,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市物价局将对群众反映的价格诉求认真受理、及时化解、妥善解决,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市物价局还将密切关注春运市场价格动态,对客运票价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