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宿松县公安局组织力量坚守森林防火一线,通过多部门联动,及时查处11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并依法对11名持明火上山祭祀的违反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从而确保了春节期间辖区无一起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1月26日是农历去年腊月二十九日。当日下午14时许,宿松县陈汉乡朱湾村朱某持明火上山祭祀。在附近巡逻的陈汉派出所民警发现后,迅速制止朱某的行为,并依法将朱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次日,朱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当日,该县公安机关共查处了4起这类案件。
截止到2月3日,该县共有11名群众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当地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为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宿松县公安局从全县各基层派出所抽调人员成立了24支巡逻队,并驻扎在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区域,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每一起火情都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