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记者从市防火办获悉,我市自2016年11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4起。随着清明节即将来临,我市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加强非生产性用火管控。
市防火办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国道、省道和县、乡道等公路沿线保证每公里不少于1块宣传牌,每个村、组都必须有固定型宣传牌,实现乡镇、村全覆盖。要继续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加强农事生产、非生产性用火管控,生产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林缘3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冲天炮等,发生上述行为视同明火上山依法处理。
同时要加强日常管理措施,在重点区域、重要卡口建立固定岗哨,在重点林区关键路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重点清除村边、路边、田边、坟边和重要设施周边等“五边”的芭茅草,各林权单位和个人要落实好自防职责,主动参与清除可燃物,有效减少致灾因素。
另外,各地要继续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快侦快办,充分运用法律制度管火、治火,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中干部失职渎职的问责和查处力度,对干部预防、处置、扑救不力,隐瞒、谎报火情等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