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统战工作、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成绩。日前,市民委(宗教局)主任张旺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民族工作方面,围绕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拟定了47项具体任务,分解到对口扶持市直有关部门,通过项目带动合力推动民族村场发展。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3万元,支持民族村场实施了7个项目。继续推进回民公墓选址、清真屠宰场改建工作,首次为认定备案阿訇发放生活补助费,并列入财政预算。5家民族企业与10户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结对,进行对口脱贫帮扶,为23个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筹集近5万元捐助款。
在宗教工作方面,深入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得到省宗教局充分的肯定。一名宗教界人士被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表彰为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4个宗教活动场所被表彰为省级和谐寺院。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按照“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标准,建好团体班子。同时按照“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在防汛抗洪救灾期间,全市宗教活动接纳安置受灾群众1000余人次,宗教界捐款捐物近20万元。
2017年,市民委(宗教局)将推动差别化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加大考核督查力度,落实对口帮扶措施。继续深化共同发展提升行动,多渠道争取资金增加投入,因地制宜搞好民族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民族村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少数民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帮助民族企业做大做强。推进新回民公墓选址规划、清真屠宰场改扩建等民生工程建设。
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思想、组织和人才建设。完成省、市宗教教职人员培优工程各项任务,全面提高教职人员素质。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推进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继续指导佛教、道教界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院;做好宗教领域防渗抵邪工作,确保宗教界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