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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位收费过高? 相关部门:属市场调节

  “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涉嫌乱收费,小区里的地下停车位高得离谱。之前没有入住时,物业公司跟我们业主说,每月仅需420元,现在入住后,每月物业竟然要收480元钱的停车费用。希望相关部门能给落实下物业的收费是否合理。”家住盛晟阳光城(阳光3期)的市民徐京说。

  小区物业公司对地下停车位涉嫌乱收费

  市民徐京几年前在位于人民路与渡江路交叉口处的盛晟阳光城(阳光3期)购买了一套住房。去年徐京的新房交付了,随即其开始搬入新居入住。

  由于徐京家中有一辆轿车,因此入住后,徐京立即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司,申请租赁一个停车区以供使用。但没想到,在租赁的过程中,徐京对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产生了质疑。

  “之前我买房子的时候,跟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咨询过停车位的事,他们告诉我,这个小区的停车位分地上、地下两种。地上的是在小区外围,是临时停车位,比较便宜;地下的是在小区内部,不卖,但是能长期租赁,价格大约在400元左右。”徐京说。

  去年年底,徐京搬入了盛晟阳光城(阳光3期)小区,入住伊始,在物业公司管理处得知,该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从之前售楼部工作人员口中的“400元”,变成了480元。

  “物业公司说,地下停车位的停车费用是每月420元,但是除此之外,每月还需缴纳60元的车辆物业管理费,这样一相加,等于每个月地下停车费用变成了480元。”对于这样的收费标准,徐京表示很难接受。

  地下停车费用物业公司、开发商各占一笔

  徐京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呢?对此,2月27日,记者来到盛晟阳光城(阳光3期)的物业管理公司采访。

  盛晟阳光城(阳光3期)内的安庆市京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盛晟阳光城(澜郡)管理处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如需使用该小区内的地下停车位,业主每月确实需要支付总计480元的费用,但这笔费用却并不是全部缴纳给了物业公司。

  “这个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是只租不卖的,这不是我们物业公司规定的,而是开发商规定的。业主每个月要缴纳的480元钱,只有60元缴纳给了物业公司,剩余的420元,是缴纳给了小区开发商。我们物业公司只是代收这笔费用而已。”盛晟阳光城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说。

  据该负责人介绍,盛晟阳光城(阳光3期)的停车场,分为地下、地上两种。根据开发商的规定,其中只有地下停车场需要支付租赁费,而地上临时停车场则无需支付租赁费用。

  据介绍,“地上的停车场在小区外围,是临时的,不需要支付租赁费,但每月我们物业要收取60元的管理费;地下停车场在小区内部,是固定车位,除去业主缴纳给开发商的租赁费以外,真正交到了物业这的也只是每月60元的管理费而已。”

  同时,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盛晟阳光城(阳光3期)总共有800多个地下停车位,目前已经租赁出了100余个。这100多个停车位的收费标准都是统一的,实际缴纳的停车物业管理费都是每月60元钱,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

  车位租赁费用不属于政府定价属市场调节价

  随后,记者将该问题反映给了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

  从该科获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规定,车位、车库售价或租价都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而属于市场调节价,由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根据其经营成本、供求状况等的因素制定相应价格。

  但是,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在制定车位租金或售价时,必须考虑周边小区地下车库收费标准和群众承受能力,在制定价格时要充分听取本小区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需履行告知义务和做好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

  据了解,盛晟阳光城目前出售、出租的车位为产权车位,并已相应缴纳有关规费,地下停车库成本较高,车位租金由安徽盛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定价并收取。

  此外,就盛晟阳光城(阳光3期)的停车费问题,市物价局前期接到居民反映后,也约谈了盛晟阳光城开发建设单位安徽盛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庆市京安物业公示的相关负责人。就业主反映的车位租金过高问题与开发建设单位当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并已经建议开发建设单位适当让利给业主,降低车位租金标准以减轻业主停车负担。

  下一步,市物价局将持续关注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方面情况,结合新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继续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合理定价,理性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