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今年继续实施的民生工程中,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内容。桐城市法律援助工作者把“有援必援 应援尽援”作为服务宗旨,服务质量好坏,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衡量标准,为城乡困难群体撑起了司法公正的一片天,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刘桂玲是桐城市大关镇金山村村民,去年4月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崔某骑车撞伤,花去医药费14万余元,但令其无奈的是,对方一直拒不赔付。桐城市大关镇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帮助刘桂玲搜集证据、评定伤残等级,2016年12月21日,法院作出判决,崔某一次性赔付刘桂玲医药费等18万元。
去年在该市金神镇镇区一家工厂上班的胡琴也通过法律援助讨回了自己被欠的工资。“因为某些原因,我是口头跟工厂负责人提出离厂申请,但他无故扣我三个月工资,我多次讨要他都不给,后来镇里法律援助中心帮我要回。我非常感谢。”金神镇孙桥村村民胡琴介绍说。
2016年度,为使困难群众快速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桐城在全市15个镇(街道)、工、青、妇、残联等29个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221个村(居)委会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年办案量增长到963件,案件数居安庆市首位,法律咨询人数达2043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8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