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11时左右,随着当事人姜某的车驶离法庭,怀宁县法院月山法庭庭长朱焰才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这是为什么呢?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离婚纠纷案件。姜某与龚某婚后因性格不合,二人于2009年开始分居生活。今年2月份,姜某一纸诉状将龚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主审法官朱焰才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龚某送达了材料,并通过电话与姜某取得联系。3月5日下午,姜某表示担心龚某及其家人在庭审中会对她有过激行为,自己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希望法庭能够保障她的人身安全。姜某的请求,引起了主审法官的重视,他立即前往办公室翻阅卷宗,并联系到龚某所在的月山镇向荣村村委会主任,同时也是人民陪审员——吴彩梅。主审法官又与该村党支部书记龚荣春取得联系,要求其与龚某一起来法庭参加庭审,并确保龚某不会在法庭上滋事。
3月6日上午8时左右,龚某与其家人共8人早早地来到法庭。主审法官特别强调了法庭纪律,做好预防工作。随后,姜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来到法庭。上午9时,案件准时开庭,月山法庭全体干警严阵以待,时刻注意着审判庭内的动向。庭审中,主审法官时时注意引导双方情绪,避免双方采用过激语言,庭审秩序良好。10时左右,案件进入调解阶段。为使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处理此事,主审法官分别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最终同意离婚。
就在大家以为此事可以告一段落的时候,准备上车离去的姜某与龚某的家人在言语上起了冲突,龚某家人拉扯姜某衣服,不让其离开,眼看就要发生推搡打架的恶性事件,朱焰才当机立断,带领书记员和龚荣春书记迅速拉开双方,并护送姜某上车,直至姜某安全离去。
此案给月山法庭全体干警敲响了一次警钟。为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除了加强法庭的安保力量外,还要提高全体干警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如此才能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以及法庭干警自身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