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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出台巡游和网约出租车经营服务规范

  ●对现有的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实现有偿使用的,不得再收取有偿使用费;完善以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考核结果为依据的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延续机制;巡游出租车运价由政府定价,并纳入政府定价目录

  ●网约车经营者的经营许可期限为8年;经营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本地出租车发票。经营者要在本市工商、税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车辆所有者及驾驶员须持有本市户籍或办理居住证

  传统的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将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经营权限为8年。同时对网约车进行顶层设计,规范网约出租车经营服务行为。4月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及《安庆市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上述两个文件,旨在更好地满足我市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意见》规定,对现有的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实现有偿使用的,不得再收取有偿使用费;完善以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考核结果为依据的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延续机制;巡游出租车运价由政府定价,并纳入政府定价目录;鼓励巡游出租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鼓励引导巡游出租车依托互联网及信息技术提供多种便利服务,加强品牌建设,树立行业标杆,实现转型升级。

  2015年1月网约车开始进入我市。截至目前,我市在省网约车平台注册从事网络预约车经营的车辆有19790辆,有近千辆从事过城区网约车营运。《细则》规定,网约车经营者的经营许可期限为8年;经营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本地出租车发票。《细则》同时要求,经营者要在本市工商、税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车辆所有者及驾驶员须持有本市户籍或办理居住证;车籍地为安庆市城区,车辆使用性质须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网约车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时间不超过3年,车辆档次不得低于本市主流出租车车型(排量1.6L,轴距2600cm);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参加营运。

  为加强对网约车经营服务的有效监管,我市将建立网约车监管平台,并与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公安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资源信息共享,实现全市和省网约车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