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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 白蚁防治费在列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涉及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20项,其中涉企收费17项,涉及个人收费3项。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2016年我市公安部门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水利部门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价格部门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等6项收费项目已停止收取。

  据悉,我市此次取消的收费项目有环保部门环境监测费,住建部门白蚁防治费、房屋转让手续费,卫生部门委托性卫生防疫收费、预防体检费,水利部门河道采砂管理费,工商质监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出入境检验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交通部门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药品认证费、检验费,农业部门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以及民政部门的登记费(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共计10个部门14项收费。据2016年收费数据统计,取消收费后,可年减轻企业及个人负担4200余万元。

  对此,市物价局要求各部门严格按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国家取消和停征的收费政策,同时做好工作衔接,保证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