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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无法执行到位 法院: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

  2017年1月12日,本报以《申请强制执行为何遭拒绝》为题,对“东方银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无故辞退,并拖欠员工杨先生的工资”一事进行了曝光。4月12日,杨先生再次致电《安庆晚报》热线,称这家公司位于北京的总公司仍在运营,法院迟迟未将他的工资等费用执行到位。

  杨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他于2016年5月17日,应聘到东方银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担任财富顾问,并与这家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同年8月31日,公司负责人突然打电话通知我,让我‘回家’。”

  杨先生为此向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16年12月7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东方银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应支付我2016年5月至8月工资1004元,支付经济赔偿金1800元,支付生活费2625元,并补缴2016年6月至7月、2016年10月至11月23日的社会保险。”杨先生说。

  杨先生说,由于找不到这家公司的负责人,他便拿着这份裁决书到宜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个多月过去了,法院仍未将工资等费用执行到位。”

  “虽然东方银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已经倒闭,但位于北京的总公司仍在运营。我在国家工商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发现东方银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的法人代表叫黄振华,位于北京的也是同一个人。这就是说,北京总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杨先生说。

  记者随后就此事采访了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庭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这名法官告诉记者,经过查询,这家公司(北京总公司)账户上并没有资金。“我们怀疑是一家‘空壳公司’。账户上没有钱,执行起来就比较困难。下一步,我们打算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