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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对环境保护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一)

  省环保厅对怀宁县月山石镜区域矿石资源加工企业污染环境问题和望江县安徽舒美特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后,5月6日,市纪委、监察局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发出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通报指出,怀宁县月山镇、石镜乡境内长期以来当地居民依托本地矿产资源,就地生产石灰、石子、石粉加工,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等问题。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及月山镇、石镜乡政府未认真履职尽责,对怀宁县政府“清除原料、恢复土地原状”的决定执行不力,致使违规开采、生产长期存在,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落实,经怀宁县研究,给予月山镇分管副镇长丁国栋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时任怀宁县国土局局长、党组书记,现任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委主任董邦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石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史志结行政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月山国土分局局长陈中华、石镜国土所所长刘宽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免去胡礼清月山镇乡镇企业办公室主任、汪名宝石镜乡乡镇企业办公室主任职务。经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免去丁和谊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通报指出,2016年11月市环保局检查望江县安徽舒美特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但在停产整改期间,望江县环保局、望江县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违规准许企业恢复生产。2016年12月24日,省环保厅检查时企业未完成整改仍在生产,存在监管失职问题。经望江县研究,给予县环保局局长王军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局长朱志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县开发区项目建设局局长,现任县委办副主任、美丽乡村建设办主任檀传启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安庆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环保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严格依规依纪,从严从快查处问责。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拧紧责任螺丝,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各项环保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