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5月11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我市将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旨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意识,依法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应急制度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条件、优化应急资源配置,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检查对象主要为全市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等高危行业企业。此次应急管理执法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整改,县(市、区)检查,市里抽查的方式进行,分四个阶段。
将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执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七个方面情况,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活动和查处企业应急管理非法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要将此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作为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抓实抓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专人抓,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此次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规范执法程序,严查违法行为。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得当的原则,按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及时督促整改。
此外,还要注重检查成效,加强跟踪指导,各县(市、区)要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