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追究 加大突出问题整改
安庆办结37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
市纪委印发《安庆市环保督察工作问责暂行规定》
为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以及省环保督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5月10日,市纪委印发《安庆市环保督察工作问责暂行规定》。
根据《规定》,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信访件,自交办之日起6日内未报送整改结果或未按要求报送整改方案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信访件调查核实不明确、处理整改问责不到位、被退回重新调查的;中央环保督察组调阅资料,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提交的;省环保督察组确定51个突出问题清单,未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安庆市协调联络组要求提交整改方案或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改任务的;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经整改又出现反弹的;未执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或未按照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进行责任追究的;因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群体性事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包保督办人对包保地区督办事项督促督办不力的,严肃问责。问责方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行政处罚、移送等。
近期,我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整改进度,确保本月底前完成整改。对于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案,我市迅速调查处理。5月11日,市公安局对环保部门移送的陈登保塑料加工厂、欣诚五金加工厂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了传唤,根据现场调处问询结果,经研究,分别对两家企业负责人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潜山县程某某因妨碍环保执法,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日。
5月11日,我市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3批环境信访件13件。涉及20个环境问题,其中,大气方面问题7件,水方面问题5件,噪音方面问题3件,垃圾方面问题1件,其他方面问题4件。其中大观区长银矿业、潜山华业香料、怀宁恒源再生科技、奇隆煤矿环境污染问题4件为重复投诉。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13批共93件交办信访件。前六批共37件已办结,并已按程序向社会公开。12个信访交办件已通过省环保厅信访核查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