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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评选出17家“农资经营示范店”

  记者5月9日从市工商质监局获悉,安徽省新天地农资有限公司等17家农资经营户被授予“2016-2017年度农资经营示范店”称号。对“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取消称号并依法予以查处。

  自去年9月我市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市场)”创建活动以来,全市各地农资经营户都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按照“农资经营示范店(市场)”五项创建标准(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服务环节安全完善、农资产品质量合格、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诚信优质服务),在农资经营单位自愿申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推荐,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市工商质监局审核验收和公示后,在全市农资经营户中评选出17家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农资经营单位,授予其“2016-2017年度农资经营示范店”称号。

  “农资经营示范店(市场)”创建活动每两年评比一次,获得“农资经营示范店”称号的农资经营户,当年可享受农资商品免检(因农资商品质量问题投诉及交办、移送的案件需要检验的除外),并在下一次“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评比中于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农资经营示范店(市场)”创建活动称号等以及其他政策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