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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2017年中考招生政策正式发布

  5月19日,备受关注的《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正式对外公布,记者第一时间从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市中考招生政策大体上与去年保持一致,稳中有进,对定向指标分配、体育特长生招生等方面做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定和要求。在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方面,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并制定违规处罚措施,明确提出对今年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2018年将按照不低于2017年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

  【定向指标】

  同等对待外市读书

  回宜考试中考生

  每年中考招生,最受广大家长考生关注的就是定向指标的分配和录取。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安庆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按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设最低录取线,但考生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定向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

  随迁子女在安徽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在外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设立报名点,并根据报名点报考人数,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标。

  【自主招生】

  体育特长生

  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今年的中招政策明确提出,支持各地选择示范高中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支持各地开展普通高中联盟共建办学,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

  安庆一中面向市域自主招生150人。其中,在安庆市城区自主招收素质全面、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特长生80人,待安庆一中龙山校区建成时,纳入到统招计划;在县域自主招生70人(含教育扶贫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以及“家庭特困、成绩特优”的“珍珠班”学生)。

  安庆二中东校区艺术类自主招生50人,招生人数比去年减少30人,要求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安庆七中自主招生40人。从高一到高三成建制组班;安庆市外国语学校出国班自主招生不超过25人。

  今年,安庆城区体育特长生依然采取分校分类自主招生,与往年不同的是,部分学校招生类型和人数有所调整,包括新增安庆九中招收田径类和体育舞蹈类共4人,石化一中从去年招收田径类8人调整为招收田径类4人和足球类6人。

  保持不变的是:安庆一中、安庆二中招收田径类各8人、安庆七中招收田径类4人和排球类12人、安庆十中招收足球类12人、安庆十一中招收篮球类8人。

  体育特长生均纳入统招计划,其中考成绩(总分820分)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其中,具有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资格的初中毕业生,或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体育比赛(限省运会青少年项目)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四名的运动员,中考成绩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80%。

  体育特长生报名时间为6月17日—18日。测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测试全程需录像,并可聘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参与观摩和监督,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学生确认后公示3天。

  录取时在中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的学生中,依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报名参加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各校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一致,为6月21日上午9点,若遇恶劣天气则顺延。拟录取的特长生要与相关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在录取后的就读阶段承担的训练、参赛任务。

  今年还将继续实行省、市示范高中联盟共建实验班(联招):石化一中与广圩中学、安庆七中与杨桥高中联盟共建办学,各举办一个共建实验班50人。共建实验班设在市示范高中,纳入第二批次招生,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主要由上述两所省示范高中担任,实行教师定向交流,实验班与对应省示范实行统一教学计划、统一学科测试、统一学情分析、统一生涯指导。

  【中考加分】

  符合多项的只享受

  其中最高一项

  中考加分政策方面,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外侨办证明材料)

  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市台办证明材料);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烈士证》);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

  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组织委派证明);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5分投档。(须由军分区统一提交证明)

  省教育厅规定,为了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

  【规范招生】

  违规招生学校

  明年招生计划将减少

  招生工作公平与否关系着广大中考生的切身利益,与往年相比,今年我市对规范招生提出了更高要求,并明确制定了“处罚措施”。

  按照新的中招政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地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全市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籍。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

  特别提出,对今年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2018年将按照不低于2017年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

  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已经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不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招生学校不得为其申请建立学籍。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实行大班额编班,班额最大不得超过54人。